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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5月27日 星期日

[創意媒體產業]音樂產業vs.網路科技

台灣流行音樂產業,與所處時代的國家角色、政經環境、社會脈絡、及文化特質息息相關並相互構成。產業生產模式,除了表象的流程變遷,更重要的是,反映所處的時代背景、宏觀環境、產業內涵與發展能力。自1960年代產業萌芽以來,歷經「垂直整合分工」、「協力網絡分工」、「專案彈性經理」三種生產模式階段,可視為「社會過程」的產物,不同情境化的結果。
而網路除了具傳播的功能、下載、宣傳、討論等皆可與音樂產業做結合...雖網路上盜版猖獗,導致唱片銷售量明顯下滑...但免費音樂、付費數位音樂、討論區、樂評部落格、歌手本身的部落格等則具有絕佳的宣傳效果...因此,"數位化、網路、盜版的確殺了原本的音樂產業,因為這將會讓沒有實力的人加速被淘汰,而有實力的人則可以靠著新的商業模式,取得更多的尊重、地位、影響力和收益。",這倒是真得蠻有道理的。

音樂產業與網路科技之結合
如: 網路歌手之竄起 阿福-鄧福如 
      網路下載歌曲平台 KKBOX
      藉由網路票選活動進行新人或歌曲之拉抬、造勢


引用資料來源:從「盜版殺了音樂產業」談起 http://raintoday.cc/respond-to-pirates-and-music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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